为保护消费者安全、提高产品质量并建立公平竞争,印度尼西亚通过WTO发布G/TBT/N/IDN/64号通报《工业部关于强制性执行关于玩具的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法令草案》,规定在国内生产或进口、在本国分销和销售的所有玩具应当遵守印度尼西亚标准(SNI)和技术规范要求。因此,生产这些产品的生产商应当通过持有使用SNI标志和在每件产品上放置SNI标志的产品证明书来证明符合这些要求。
一、负责部门:工业部制造业管理总局
二、执行机构:工业部金属、机械、纺织及多种工业管理总局
三、覆盖产品范围:
1. 婴儿学步车;
2. 三轮车、踏板车、踏板汽车和 类似轮式玩具;
3. 玩偶(不论是否着装 、零件和附件、服装及附件、鞋、帽、其它);
4. 电动火车,包括轨道、信号装置及其它附件;
5.-缩小(按比例缩小)模型及类似的娱乐模型,不论是否工作;
--其它 HS编码:9403;9503 ICS编码:97.190
四、证明内容:
应当符合下列标准中的要求: - SNI ISO 8124-1:2010:玩具安全-第1部分:有关机械和物理性质的安全方面; - SNI ISO 8124-2:2010:玩具安全-第2部分:阻燃性; - SNI ISO 8124-3:2010:玩具安全-第3部分:某些元素的迁移; - SNI ISO 8124-4:2010:玩具安全-第4部分:家庭用的室内和室外秋千、滑梯和类似活动玩具; - SNI IEC 62115:2011:电子玩具-安全; - Ftalat ≤ 0,1%; - 非偶氮染料; - 甲醛:0 - 20 ppm。 这些产品标准规定了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取样、测试方法、测试验收、标志要求和包装(可获得这些标准的印度尼西亚语和英语版本)
五、该项法规预计将在2013年1月生效。来源:http://www.ccicnb.com.cn/News/ReadNews.aspx?id=68701DC4E82BF9C7 |